天水市麦积区秦岭蜂业协会章程
天水市麦积区秦岭蜂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本会全称为:天水市麦积区秦岭蜂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本协会由天水市麦积区,从事养蜂等相关行业的企事业 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发起成立, 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由从事蜜蜂产 品生产、加工、经营或为上述企业服务的实体企业所组成的区域性、非盈利性社 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和政策。 充分发挥协会组织、 协调、管理、服务和自律作用。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会接受天水市畜牧业管理局指导、天水市民政局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会办公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成纪大道东路万达写字楼502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会员开展蜜蜂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
(二)为会员企业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
(三)帮助会员单位整合资源,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四)帮助会员吸引国内外资金,提供合作和市场信息;
(五)组织会员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 沟通信息, 疏通销售渠道, 研究销售策略, 为会员提供进入市场的各项服务,为会员争取更多的商机;
(六)制定会员行为规范,加强对会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会员的自律性,提高 会员的整体形象和素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承认且能遵守本协会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一)从事蜜蜂养殖、蜜蜂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国内外实体企业和养蜂户;
(二)已经从事为蜜蜂养殖、 蜜蜂产品生产、 加工和经营的国内外企业提供产前、 产中和产后服务的实体企业;
(三)虽目前尚未从事蜜蜂养殖、蜜蜂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国内外企业,但 有从事本会所规定的生产、经营项目的计划,且具备人、财、物条件的企业。
(四)能够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且具有团结奉献精神的企 业。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和企业、个人情况简介;
(二)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
(三)由协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享受协会与任何地区和组织所签订的一切优惠待遇;
(二)选举和被选举担任本协会职务;
(三)推荐和被推荐担任本协会对外代表;
(四)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经济活动;
(五)对协会有建议和监督权;
(六) 会员入会自愿, 退会自由。
若会员退会时有与协会未履行完的合同或商议, 则必须履行完后方可退会; 会员退会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再以协会成员的身份从事 社会活动。如因此给协会带来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则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团结和合法权益;
(三)严格按照本会制定的技术和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和其它约定的费用;
(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七)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积极为本协会工作出谋划策;
(八)认真履行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 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本会会员如有不遵守本会章程,或不执行本会决议,或不履行会员义 务,或有其它损害协会行为的,经常务理事会决议,将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 报或除名处理。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审议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